中英的建交时间为1972年3月14日。中英关于互换大使的联合公报达成协议,基本内容有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联合王国政府一致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自1972年3月13日起将本国派驻对方首都的外交代表由代办升格为大使。
2、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的立场,决定于1972年3月13日撤销其在台湾的官方代表机构。
4、联合王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联合王国政府的上述立场表示欣赏。
英国是较早承认新中国的国家之一,并愿意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但是,直到1972年,双方才正式建立大使级的外交关系。这一过程经历了整整22个年头。这是因为英国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时,在联合国内又追随美国,支持台湾国民党当局。毛泽东、周恩来等新中国领导人坚持原则,与之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斗争,终于使英国政府放弃了“两个中国”、“台湾地位未定论”的错误立场,让中英外交关系走上了正常健康的轨道。
一面承认新中国,一面与国民党保持联系
1949年10月1日,当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不久,即1950年1月6日,英国从自身在华的利益出发,就指派其前驻华领事高来含向中国外交部递交了英国外交大臣贝文致周恩来外长的照会,通知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自本日起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法律上之政府;愿意在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外交关系,并准备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互派使节;在未任命大使前,指派其当时在南京的胡阶森秘书作为过渡时期的临时代办。
同一天,英国外交部在记者招待会上向全世界宣布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声明,但又声称不改变同美国一起“反对共产主义的长期目标”,并要继续同台湾国民党集团“保持实际上的联系”。
10月9日,周恩来外长复照英国外交大臣贝文,表示中国政府愿意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基础上与英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接受胡阶森为英国政府的代表来北京就建立外交关系问题进行谈判。
然而,英国政府对于周恩来外长的复照只接受胡阶森为英国政府代表来京谈判建立外交关系问题不理解,认为两国外长换文本身已构成外交关系的建立。
按照国际惯例,两国政府互致承认电文,即是建交的开始。不过,英国仍然支持国民党集团或企图制造“两个中国”,因此,中国政府主张经过谈判,在明确对方对国民党集团的态度后方可建交。在此种情况下,英国政府同意与中方先谈判。
1950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与英国过渡时期的临时代办胡阶森进行了谈判,就最重要的两个问题中国政府要求英国政府给予澄清:其一,英国政府既然宣称已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就不应同国民党反动残余集团保持任何外交方面的往来;其二,中国希望明确知道英国政府对国民党现在在香港的各种机构及中国的一切国家财产持何种态度。
其实早在这年1月10日,当联合国安理会讨论苏联代表根据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于1月8日致电联合国声明而提议不承认中国国民党残余集团代表出席安理会之资格并加以驱逐时,英国代表贾德韩竟附和美国的意见,即“中国代表权问题的提出为时过早”。更严重的是,1月13日,当苏联的提议在安理会进行表决时,英国代表竟投了弃权票。这实际上等于英国政府继续承认国民党集团在联合国的所谓合法性,而拒绝中国人民的合法政府所派的代表。在以后的联合国历次讨论新中国资格时,英国政府都投了弃权票。
3月17日,胡阶森约见章汉夫,称英国政府已在1950年1月6日撤销对前中国国民党政府之承认,并于同日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予以法律上之承认。由该日起,对前国民党之政府已无外交关系存在。在伦敦前中国大使馆已行封闭而前大使已不享受外交官之身份。
胡阶森还说,上次英国政府在联合国内对开除国民党在安理会之代表问题上投弃权票,并非袒护前国民党之表示,而是由于当时不可能达成多数通过。此理由同样适用于联合国其他机构。他表示,英国政府欢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出席联合国及其所属各机构,而且一旦确知能形成多数时,英国政府自将对该项议案投赞成票。
